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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市2023年度公开招聘森林草原消防大队人员公告

2023-11-09 16: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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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三河市森林草原消防工作需要,三河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森林草原消防大队人员4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体能测试、面试的基础上择优录用。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进行。由市人社局、市应急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岗位计划本次招聘森林草原消防大队人员43名(限男性)。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并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条件参照消防员)和工作能力。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3日至2005年11月3日以内出生)。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传染病、无纹身、无色盲、无吸毒史、无家族精神病遗传病史等。

(二)相关岗位资格条件说明1、单侧裸视力均应在4.8以上或者单侧矫正视力均应在5.0以上。2、体重不低于50千克,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能录用。(判定过于肥胖或消瘦者按以下方法: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40%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标准体重计算方法: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3、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到大专学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3年11月3日尚未毕业的在读学生或尚未取得岗位要求学历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四、招聘程序及方法森林草原消防大队人员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体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及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2023年11月3日在三河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4日至11月1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2、报名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蓝底小二寸证件照1张。3、报名地址:三河市应急局205房间(地址:三河市迎宾南路185号院原雏菊公司)。(三)体能测试1、体能测试时间:2023年11月11日。

2、体能测试地点:大厂县第一中学操场。

3、体能测试主要考察报名者是否具备适合从事森林草原消防队员工作的身体条件,体能测试参照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设置,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引体向上。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所有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入场,如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考场的,视为违纪,取消考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陪同人员谢绝入内。考生本人身体及健康状况不适宜参加体能测试项目的,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体能测试,如体能测试中出现任何身体不适,应及时和工作人员联系,并立即退出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考生,如中途受伤或发生突发疾病,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体能测试评分办法:

(1)1000米跑根据报名人数,进行分组跑,每组10人,由专业裁判(裁判全部由域外人员担任)用秒表记录成绩,测试完毕后,整理名次后取时间最短的为第一名记60分(4分钟以内),超出4分钟不到5分钟的第一名以58分计算,以后名次递减0.2分,如遇时间相同的考生,则分数相同,下一时间段的考生分数再递减。

(2)引体向上满分40分,前10个每个得分3分,后面每增加一个得2分。

(3)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按照1: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即前52名进入面试环节,不够52名则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1、11月13日公布体能测试成绩、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2、面试方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3、面试要求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4、本次招聘综合成绩计算方法11月17日,公布考试总成绩及入围考察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面试成绩较高者、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基层志愿服务项目期满者、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若再相同,组织复试。

(五)考察市应急局组织考察,考察时间为:11月18日至11月19日。1、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2.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前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发现有犯罪记录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体检11月19日公布体检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11月21日,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公示与聘用根据体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在三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市应急局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被招聘的森林草原消防大队人员实行聘用制合同管理与政府公开招标确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报到等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在各相关环节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资格审核时未提供学历原件的考生,于2023年11月21日前将毕业证等证明符合岗位条件的材料交应急局407室,否则不予聘用。公告发布后,如有新要求和规定,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发生变化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八)聘后管理和待遇市应急局、第三方服务机构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监督考核。市应急局与第三方服务机构签订《应急局森林防火专职员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与应急局森林草原消防大队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附管理办法),负责办理工资发放、档案工资调整、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森林草原消防大队人员实行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由第三方服务机构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生育保险)、失业、工伤,并享受相应待遇,工资发放标准参照三河市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消防员执行。工资测算由应急局协助第三方服务机构完成,财政部门落实资金。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年内被聘用人员原则上不能违约,如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方可按合同约定办理辞职手续。一年合同期满前1个月按照“双向选择”原则提前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时刻关注三河政府网和报名网站,考试信息会及时通过三河政府网或报名网站发布。因考生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参加的,由考生个人负责。

(二)坚持诚信原则,对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考生,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在任意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三河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河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1月3日